质监局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和思路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08:30:06 浏览次数:

市质监局创新质监系统纪检检察工作理念,拓展工作思路,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质监纪检工作在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作风建设、推进源头防腐、保障和促进质监全面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质监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
  各区(市)县局虽然设立了纪检组,但只设组长1人,成了名符其实的“光杆司令”,往往是工作过多,疲于应付,有的被单位领导“敬而远之”;有的被“拒之门外”,履行不到监督职能;有的安排其他事务比较多,兼顾本职工作少,发挥作用不到位;有的把年纪大,其他岗位安排有困难的干部安排搞纪检监察工作,不少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纪检监察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
  (二)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
  开展工作时左右为难,总感到自己在与领导、同事“作对”,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纪检监察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因此一部分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心存顾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服从应付的多,考虑后路的多。有的同志为了处理好上级领导、同事、熟人、朋友等诸方面的关系,做纪检监察工作就“不可不认真,也不可太认真”,处理工作关系时看人看脸、讲人情。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就不愿、不敢查。
  (三)思想观念创新不足
  一是思想不够解放,观念陈旧。在指导思想和思想观念上没有大的突破,用过了时的、老一套的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认识今天的新事物、新问题,用过去的套路、思想、方式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比如在对腐败标准的认定上,把一些属于管理、交往不规范问题也认为是腐败,以至于工作面过于宽泛,最终对检查的问题也无法认定,影响工作效果。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主动性差。近年来,中央确定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以及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部署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但具体到各单位来说,普遍存在着工作缺乏创造性、针对性,被动完成任务的多,结合本地实践主动开展工作的少,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四)工作方式存在误区
  工作方式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目前,基层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处理方式过于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整人”,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粗暴行事,没有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二是没有实现与质监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实际工作中仍停留于“迟到早退”、“着装”等表层问题上,没有在促进质监职能到位的深层次方面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三是举措上无新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质监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而有的同志还满足于过去的成绩,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惯性工作,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有的同志由于业务不精,对案件定性不准,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
  二、进一步创新质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是提高质监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有力保证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坚持“四严”,即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履职。培养恪尽职守、秉公执纪、敢于碰硬的职业操守。同时,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善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坚持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不断掌握新知识,增长新本领,达到新境界。二是树威信。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要把品行端正作为最基本的要求,要更加看重自己的人格,更加珍惜自己的名誉,更加注重自己的言行,以身正求公正,以公正换人心。三是会调研。调查研究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基本功,要把其作为做好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要围绕质监工作大局,结合实际,选准调研的着力点。在调研中破解难题,在调研中总结经验,在调研中科学决策。四是敢碰硬。敢于碰硬是维护党纪政纪尊严、忠实地履行党章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纪检监察职责的具体行动。敢于碰硬的勇气源自底气,前提是坚持原则,重点是攻坚破难,关键是百折不挠。严肃查办案件是落实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反腐败斗争要坚决持久地开展下去,必须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绝不容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要坚持原则,对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办一起,绝不手软。
  (二)纪检监察必须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上级和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三)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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